:::
公告 鄧瑞雲 - 公文轉達 | 2021-02-10 | 點閱數: 788
一、 依據本府110年2月2日府衛疾字第11000183821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措施內容如下:
(一) 執行時間:自公告之日起,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。
(二) 執行對象及指定場所:出入本市公、民有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區之攤商、消費者、運送人,及其他出入本公告指定場所之人。
(三) 應配合之防疫措施:應全程配戴口罩,並禁止試吃及試用活動。
(四) 違反前項防疫措施且經勸導仍不遵循者,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,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;必要時,並得限期今其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按次處罰之。
:::

楊明資訊站

即時空氣品質

天氣預報

學校行政

:::

會員登入

即時快訊

新生家長親職手冊

imgimglink to id=3bbf6c17-9e30-4066-ac2c-9e5f363e2566 style=cursor:pointer;position:relative;display:inline-block https://online.visual-paradigm.com/share/book/115----2nymcqquwp?p=1 _blank

校長好書推薦

學生好書推薦

線上使用者

8人線上 (8人在瀏覽最新消息)

會員: 0

訪客: 8

更多…